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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024年9月22日至9月23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项目竣工验收会议。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指导下,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会由建设、运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及8名专家共18人组成。苏州轨道集团副总经理钱曙杰任验收委员会主任;专家组组长徐学军、专家组副组长张大春、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副总经理凌松涛、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技术部总经理梁君等4人担任副主任。验收委员会下设综合及土建、机电及系统两个专业验收组。
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专业委员会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次竣工验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号线贯通改造项目始于苏州新区火车站站,止于唯亭站(含),线路全长45.2km,改造涉及37座车站、浒墅关车辆段和唯亭停车场,在唯亭站与11号线贯通运营,3号线控制中心移至11号线祖冲之控制中心,贯通运营后线路全长86.49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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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走向示意图
竣工验收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了验收预备会、验收汇报会、专业组验收讨论交流会和验收总结会“四个会”,通过听取汇报、查勘现场、功能测试和查阅资料“四个手段”,共检查了3个车站、6个区间、1个车辆段变和1个控制中心,进行了18项(次)功能测试,圆满完成了竣工验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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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预备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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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总结会现场
9月23日下午,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验收总结会,会上专家组副组长张大春代表验收委员会宣读了竣工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曹屹东宣读了验收监督意见,肯定了本次竣工验收组织严密、程序合规、验收规范。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曙杰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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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委员会副主任、专家组组长、城轨专委会名誉主任徐学军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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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委员会副主任、专家组副组长、城轨专委会主任张大春宣读竣工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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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曹屹东宣读竣工验收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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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徐学军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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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副组长张大春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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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冲之控制中心
(郑业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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