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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S1线)通过项目工程验收
2023年2月24日至26日,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S1线)项目工程验收会议(以下简称11号线)。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有关规定,本次验收成立了项目工程验收委员会,主任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荣担任,副主任由城轨专委会名誉主任徐学军,城轨专委会主任张大春,轨道集团安质处处长查红星,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礼,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矫甘宁,轨道集团副总工程师凌松涛等六人担任;验收委员会由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验收专家组、设计等单位共48人组成;验收委员会下设综合、土建装修、机电及系统四个专业验收组。
11号线工程整体呈东西走向,西始于唯亭站,东止于花桥站,全长41.25km,均为地下线;设28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全线最大站间距4.215km,最小站间距0.923km,平均站间距1.502km;设朝阳车辆段和花桥停车场;设白马泾路和昆嘉路主变电所;新建祖冲之路控制中心。
受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专业委员会和江苏科苑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工程验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昆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验收全过程进行了监督指导。
验收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了验收预备会、验收汇报会、专业组验收讨论交流会和验收总结会等“四个会”,通过听取汇报、查勘现场、功能测试和查阅资料等“四个手段”,共查勘了15个车站、2个区间、1个车辆段、1个主变电所和1个控制中心,对系统和机电设备进行了96项测试,圆满完成了验收任务。
2月26日下午,验收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验收总结会,会上专家组副组长张大春代表验收委员会宣读了项目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通过项目工程验收。昆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吕晓峰宣读了项目工程验收监督意见,肯定了本次项目工程验收组织严密,程序合规,验收规范。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卫东参加了本次项目工程验收活动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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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蔡荣讲话
验收委员会副主任、专家组组长、城轨专委会名誉主任徐学军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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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委员会副主任、专家组副组长、城轨专委会主任张大春宣读项目工程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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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卫东讲话
昆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吕晓峰宣读监督意见
项目工程验收预备会会场
项目工程验收总结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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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组长徐学军检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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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副组长张大春检查现场
朝阳路车辆段现场
(郑业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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