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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指南中期评审会议纪要


【信息时间:2015/6/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指南

中期评审会议纪要

2015年6月18日,由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专委会组织,在中铁一局南京地铁宁和城际TA07标项目会议室召开了《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指南》中期评审会议。会议由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专委会主任张大春主持,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专委会名誉主任、正研级高工徐学军、江苏省住建厅安监站副站长曹春光、南京市轨道站站长石平府、南京地铁建设有限公司质安处处长陶建岳、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跟东、苏州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阙济兴、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谷亚军、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孙战宁、徐州城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质安部部长耿敏、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专委会秘书长卢红标、无锡地铁集团安质部副部长衡瑜、中铁一局城轨公司副总经理曾益平、周洪谋、中铁一局南京地铁4号线9标安全总监靳青天、中铁一局城轨公司安质部工程师李柱伟等相关人员(见签到表)参加了会议。无锡地铁集团及中铁一局分别对《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开展及编制总结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专家对《指南》内容进行了讨论,现将会议决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指南》的整体结构、编制思路及内容符合要求。下一步在对《指南》进行修改完善时,要站在江苏全省的高度,结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运用组合、继承、运作的方式方法,广泛收集有代表性的相关资料,确保《指南》的统一性、可操作性及适用性。

二、确定了《指南》的具体名称为《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指南》,内容以表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静态实物”为主。

三、明确了《指南》编制的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无锡地铁集团是本《指南》的主编单位,中铁一局集团为协办单位,与会的各单位为参编单位。

四、与会的地铁建设单位负责会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本《指南》进行讨论,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联络人员。

五、与会的安(质)监站负责收集整理当地有关现场标准化的基础资料,汇总提交至省住建厅。

六、由无锡地铁集团牵头,选择国内有代表性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适当开展调研,为《指南》编制收集更多的素材。

七、《指南》的总则应单独成章,突出《指南》编制的目的是推动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在现场布置方面应体现动态调整要求,完善监理单位对场地布置的审查职责。

八、继续细化完善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章节的内容。

九、增加信息化管理、系统安装、附属结构、技术保障措施等内容,单独成章编写。

十、将《指南》第3章“文明施工与环保”名称改为“绿色施工”;调整《指南》中的章节,将共性的的内容(如消防、封闭围挡、隧道内通风用电照明灯等)进行统一,单独成章编写。

十一、对《指南》中的定性设施应增加相似类别,便于施工单位结合实际选择,不可一概而论。如:围挡的类型、围挡外侧的宣传内容、洗车槽的类型、移动平台的尺寸等。并考虑相关临时设施的防台风、抗风压设施要有。如:封闭围挡、办公生活用房等。

十二、《指南》中的措词用语应进一步斟酌细化,并注意文字与图例在定量部分的相符关系。如:临边防护的挡脚板高度的文字描述与图例高度不符、盾构隧道内的应急灯安装间距较长、管片垫模安放的位置等,应进一步核实确定。

十三应完善《指南》中关于办公生活区垃圾清运、氧气乙炔瓶存放、火工品存放等内容。

十四、《指南》编制章节格式应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即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章”为“1”;节为“1.1”;条为“1.1.1”;款为“1”;项为“1)”。《指南》中的图片应按章节顺序进行编号。

十五、积极按要求对《指南》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计划9月上旬对《指南》修订稿进行末次审定,在9月下旬完成印刷出版。

 

 

附件: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实施指南》中期评审会议纪要.docx